1、法律主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属于行政许可。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对药品管理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依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过程中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负责。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应当遵守有关药品经营的规定。
2、药品本位码属于国家药品编码的一种 国家药品编码,是指在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中由计算机使用的表示特定信息的编码标识。国家药品编码包括本位码、监管码和分类码,以数字或数字与字母组合形式表现。本位码用于国家药品注册信息管理,在药品包装上不体现(监管码体现于药品包装)。
3、药品生产企业终止生产药品或者关闭的,其《药品生产许可证》由原发证部门撤销,故D正确。 (4)新开办药品生产企业或药品生产企业新增生产范围、新建车间的.应当按照规定申请药品GMP认证,故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