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并没有如果规定,不准药物生产企业直接销售2 、之所以现在药物生产企业大多都不直接销售,是由于以前所有药物生产企业都是通过医药公司等流通企业来销售的习惯所形成的。 现在有不少药物生产企业都在自建销售渠道,有的是直接对终端消费者,有的是直接对医院。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规定对药品生产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认证;对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具体实施办法、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3、现在我来回答你的三个问题中的两个,一是,只有食品批号的有部分可以当药用,但你一定要清楚,它不是药,可能有一定的药物作用。只有有药准字的才是药品,比如:药食字XXXXX,药健字XXXX,均不是药品。
4、国药由来 因为历史时间原因,之前省部级药物主管机构有权利对药物开展审核,一些药物使用的是地区准字号,如“京卫药准字”、“沪卫药准字”等。这种药物全是依据各省市、市辖区的地区药品标准审核的,不利国家对药物的统一管理方法。
5、无《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药品。《药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和生产范围,到期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除依据本法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制定的药品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防止重复建设。
6、第十一条 因教学、科研需要而进口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以及境内企业接受境外企业委托生产而需要进口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予以免检。
1、不一定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管理系统是针对药品在生产及流通过程中的状态监管,实现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产品追溯和管理,维护药品生产商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药品电子监管是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编码技术,给药品最小包装上面赋上一个电子监管码。通过这个电子监管码给药品一个合格的身份证。
2、而假药指的是成分不符、变质污染、未取得批准文号的药品。因此,药品电子监管码与药品真假没有必然联系,用药品电子监管码查询不到的药品是不一定是假药。
3、综上所述,现阶段能在网上验证的有电子监管码的药品出现假药的几率较低。但中国人是非常聪明的(特别是造假方面),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出现新方法的造假。
4、是的,是每个药品的外包装盒上都有一个自己独立的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码。这个监管码如果发生雷同了,就应该有一个是假药了。
5、药品电子监管码是某同一种药的最小外包装上的,是独立且不会重复的。所以,有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只能是证明那一盒有,并不等于所有的药都有药品电子监管码。
6、码是监管网赋的,如果查询到的码与实物信息一致,基本可以判断药是真的(当然假药仿同样码也查询得到同样结果)---看一起的药是不是每盒码不同(前七位相同正常)--20位都一样就假药了。流向是经手的企业核注核销的结果。
1、没有解释,但是参考《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中的表述,应该要求货值金额大于一万元。下面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内容。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是违法行为。
3、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
4、生产、销售有毒食品罪定刑标准是,只要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原料,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对人体如果造成严重的伤害,那么就会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承担起相应的罚金。
5、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1、国药准字、进口注册证号、健字号的商品查不到就是不合格商品,三无商品或假冒商品。QS生产许可证的商品没有录入到药监局系统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药监局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主管部门,查不到的化妆品可能是非法产品,不建议使用。所有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都必须在药监局备案,有一部分国外化妆品在药监局没有备案的,可以试着去原产地国家官网查一下有没有备案。
3、查不到就别用了!查不到有两点可能,一是不合格。二是没送检。
4、看有无气体产生。 微生物在生长过程中会产生各种气体。(3)看膏霜是否稀薄。 化妆品中一般都含有淀粉、蛋白质和脂肪。(4)看浑浊程度。 液体化妆品中的微生物繁殖生长会使化妆品浑浊不清。(5)看其粘稠度。
5、进口正品化妆品拥有本品牌独有的、以数字和英文字母组成的生产日期批号。一般在外包装和产品瓶身均有钢印标识,个别品牌也采用印刷方式标明。但印刷质量高,字体清晰、颜色均匀。2,正品护肤品味道很淡、很自然,香味雅致,且淡雅清新。而仿品的话香味浓,特别的香,一种劣质香水的味道。
6、首先看看这个药品的包装或标签上有没有:“国药准字”这样的批准文号。其次看有没有医院制剂批准文号。或者是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有“国药准字”登陆国家药监局网站查不到的话,就是假药。因为凡是国家药监局批准生产在我国境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在国家药监局数据库都有备案纪录。
GSP认证申报工作是一项相当繁杂的系统性工作,必须要有充分的合格的“硬件”和“软件”,才有可能通过认证。(二)填报认证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填写的企业名称必须与依法申领的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标识的名称一致;必须与申请书封面加盖的企业公章相一致。如发生变更,应附有关证明文件。
如果是第一次认证而不是复检,最好事先和药监局\x0d\x0a沟通一下,让他们看一下,各地的要求是不一样的,工作是\x0d\x0a需要作一点的。
药品零售和零售连锁企业必须依法经营,展示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和执业证明。质量管理机构设置需根据企业规模,大中型企业应有专门机构,小型企业则需设置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质量负责人需具备药学专业职称,大型企业要求药师以上,小型企业则要求药士以上,连锁门店应由药士及以上人员负责。
举证责任倒置只不过是让你来证明你自己没有过错,让疫苗厂家来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无过错责任就厉害了,就是受害人不用证明疫苗厂家有过错,疫苗厂家也不用证明自己没有过错。 这事一旦出现,不管你有没有过错,都是疫苗厂家的责任。 由于法院的“无过错责任”,制药公司已经开始重新审视疫苗开发的商业合理性。
犯法。疫苗造假是否属于犯罪疫苗造假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疫苗造假属于生产、销售劣药罪,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