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购销药品时应履行下列职责:(1)对其药品购销行为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2)应对其药品购销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建立培训档案。(3)加强药品销售人员的管理,并对其销售行为作出具体的规定。
2、从事药品经营活动,应当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健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国家鼓励、引导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从事药品零售锁经营活动的企业总部,应当建立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对所属零售企业的经营活动履行管理责任。
3、在医药生产、经营企业中,执业药师需肩负起药品质量的全责。他们必须确保所生产、经营的药品符合法规要求,保障公众健康。面对企业或部门领导违反《药品管理法》等法规的决定,执业药师应行使职业责任,提出劝告或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汇报。
4、药品监督员的职责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第七条 药品监督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出示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抽取样品和索取有关资料并开具清单。对药品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的保密的技术资料,应当承担保密责任。药品监督员对暂行封存待处理的药品,应注明封存期限,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五天。
5、第十四条 企业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全面负责企业日常管理,负责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确保企业实现质量目标并按照本规范要求经营药品。第十五条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全面负责药品质量管理工作,独立履行职责,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决权。
6、违反药品管理法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采购药品时,应按规定索取并留存下列资质证明材料:加盖销售企业原印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销售本企业原印章的所销售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销售进口药品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如果是药品生产企业,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证书,如果是药品经营企业,就要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当然还要看经营范围也要看。
《药品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等复印件。医药采购二类精神药品时,应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具有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资质的企业购买,需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第二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的制剂的批准生产证明文件复印件,单位介绍信以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
需同时附再注册受理通知书)复印件2)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3)药品质量标准复印件4)药品质量层次证明文件复印件5)药品说明书原件6)最新有效价格证明文件7)药品检验报告书8)申请挂网品种2009年在其他各省的中标价9)最小销售包装样品另行通知时间递交每页资质文件均需加盖药品生产企业有效印章。
生产场地等。采购商选择供应商建立战略伙伴关系、控制双方关系风险和制定动态的供应商评价体系是中国采购商普遍关心的几个问题。随着采购额占销售收入比例的不断增长,采购逐渐成为决定电子制造商成败的关键因素。供应商的评估与选择作为供应链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正成为企业间最热门的话题。
专利药品专利保护期证明文件及中药保护证书;原研制企业药品研制证书;国家级新药证书;药品最新最小包装单位的样品或样品彩色照片。
药品销售法律规定开办药品生产企业需要具体的条件有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相应的技术工人。具有与其药品生产相适应的厂房、设施和卫生环境。具有能对所生产药品进行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的机构、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具有保证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
企业资质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为依法设立的法人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此外,企业还需具备从事药品生产所需的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设施等。生产条件要求 药品生产企业应具备与所生产药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厂房、设备和仓储设施。
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储设施、卫生环境;具有与所经营药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具有保证所经营药品质量的规章制度。